各市、县(区)农牧(农业、畜牧)局,厅机关有关处(局)、厅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全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进程,提高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按照今年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培训统一安排,自治区农牧厅决定2014年6月25日-27日在吴忠市举办全区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培训班(第二期)。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4年6月25日下午报到(固原市、县(区)),6月26日上午8:30—6月27日下午培训。
二、培训地点
众禾宾馆(吴忠市中央大道迎宾街南1号 )。
三、培训对象
全区市、县(区)一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执法业务骨干100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四、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解读
2、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3、《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标准及案例分析》
4、农业综合执法办案技巧及经验介绍
5、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经验、体会、问题及建议交流
五、职责分工
本期培训由自治区农牧厅主办,吴忠市农牧局具体承办。承办单位主要做好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课程设置、场地安排、组织协调等工作。市执法支队具体负责接送授课老师专家、学员住宿、课堂设置、后勤服务等有关会务接待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培训工作是进一步加强我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提升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我区农村经济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高质量、高标准地如期圆满地完成培训工作。
(二)严密组织。各市、县(区)相关单位要按照培训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按照分配名额选派好、组织好农业执法人员按时参加培训。所有参培人员要准时报到,认真学习,做到学有所成、学以致用。
(三)严格培训管理。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以及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办班,不得铺张浪费。不许借办班时机搭便车收取任何费用。
各地市县(区)接到培训通知后,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附件4)于2014年6月20前报吴忠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不能超人员报名,没有报名人员不得参加培训。
联系人:陈峰江 联系电话:0951-5169855
谢月华 联系电话:0953-2128917 13895200196
邮 箱:wznyzhzf6@126.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