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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大扶优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24    浏览次数:1

陕农业计财〔2013〕166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财政局,韩城市农业局、财政局:

  按照省政府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现将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的《2013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金项目(第四批)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抓紧时间组织申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申报任务重、时间紧,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实际情况,按照指南要求,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切实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二、提高编报质量。项目申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由项目单位参考填报说明认真编报项目实施方案,填写项目资金申请表,不得漏项、缺项。各级农业部门要指导项目单位进行填报,并对所报材料严格把关,切实提高项目实施方案编报质量。

  三、严格申报程序。县级农业部门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上报市级农业和财政部门。市级农业部门要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初审合格的项目以项目资金申请表样式(Excel格式)汇总后,于8月5日前以农业计财字文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同时连同电子版一并抄送省农业厅发展计划与财务处和厅产业化处及省财政厅农业处(电子邮:nytjhc@163.com)。市级农业、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指南要求控制项目申报数量,超报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四、省财政直管县项目申报要纳入所在市区统筹考虑。其他有具体要求的按项目指南规定执行。

  附件:1.2013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大扶优项目申报指南

  2.2013年×××项目实施方案(样式)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3年7月19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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