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山东省管理创新优秀企业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18    浏览次数:2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企业:

  今年以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企业增支减利因素增多、经营困难加大、部分企业出现亏损。在这种形势下,我省广大企业把加强管理创新作为有效应对当前困难的重要举措,练内功、挖潜力,降成本、增效益,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总结推广广大企业在管理创新方面的新经验和新做法,结合开展"管理效益年"活动,确定继续在全省开展管理创新优秀企业活动,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选树"山东省管理创新十佳企业"和"山东省管理创新优秀企业",以此为标杆和典型,带动全省面上企业强化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省工业、流通、交通(物流)、商贸、金融、通信、建筑等行业企业,企业不分所有制和隶属关系,凡具备条件、符合要求的,均可推荐。

  二、推荐条件

  1、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2、管理思想和管理理念具有先进性,适应企业管理信息化、现代化要求。

  3、组织结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

  4、基础管理扎实,现场管理规范,生产管理科学有序。

  5、大力推进节能管理,发展循环经济,防治环境污染,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指标。

  6、所创造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有较高的科学价值和技术含量,能够反应企业管理领域的客观规律。

  7、管理方法新颖,管理手段先进,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管理模式,对提高企业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有可靠的数据分析依据。

  8、重视诚信建设,信用管理制度健全,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

  9、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凝聚力强,拥有一支高素质企业管理者、科技人员和职工队伍。

  10、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与社会、环境和利益相关者的协调统一、共同发展。

  11、获得过省级以上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成果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

  12、近年来无安全生产事故和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三、推荐程序和方法

  企业向各市经信委和省有关单位申报,中央和省属企业可直接向省经信委申报。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和推荐条件要求进行初选,本着不求多、务必好的原则,择优向省经信委推荐,成绩突出的可直接推荐为"管理创新十佳企业"。申报企业要认真填写《山东省管理创新优秀企业申报表》(附件),加盖企业和市经信委公章。申报表一式3份、推荐材料一式5份,务必于2012年9月30日前报省经信委企业处。

  四、表彰宣传

  省经信委对各市、各部门推荐的企业材料或企业自荐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名单,聘请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高等院校的专家组成委员会,推选"山东省管理创新十佳企业"和"山东省管理创新优秀企业",入选企业主要负责人分别授予"山东省十佳经营管理者"和"山东省优秀经营管理者"称号,组织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联系人:刘维峰 李永华

  联系电话:0531-86902646  86921390

  附件:山东省管理创新优秀企业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山东省管理创新优秀企业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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