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05    浏览次数:4

甘工信发〔2014〕104号

  各市、州工信委:

  为进一步引导和促进小微企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2014年全省扶助小微型企业专项行动将以“全面提升小微企业自身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为主题,以“强化政策落实,优化服务环境”为重点,推动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重点工作

  (一)推动小微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1、以生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提高员工素质等为重点,引导企业提升生产工艺和装备水平;帮助支持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经营管理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企业管理者经营理念和企业员工技能素质,各市州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全年培训人员不少于1000人次;鼓励小微企业采用先进管理系统来实现生产、销售、财务、人员管理信息化,提升管理能力,加快资金周转,提升企业活力;鼓励小微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等现代化营销手段来拓展占领市场。

  2、开展公益性的小微型企业管理诊断和咨询服务活动,各市州确定10-20家成长性较好的企业作为管理提升重点帮扶企业,省、市工信委组织有关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管理咨询专家进行集中会诊,根据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求进行管理咨询服务,提出可行的改善方案,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和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3、树立一批典型小微企业,对一些提升效果特别显著的小微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和支持力度,推广其经验和做法,带动全省小微企业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二)加强政策落实督查力度

  1、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和《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甘政发﹝2012﹞39号)等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法规的督查力度,重点督查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现象。

  2、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针对多数中小微型企业对政策吃不透、拿不准、用不上的问题,各市州“窗口”平台组织不少于1次的中小微企业政策宣讲活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一步加大对扶助小微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使小微企业能够做到熟悉掌握和充分利用各项政策。

  (三)提升为小微企业服务的能力

  1、全面建成“以1个省级服务平台为枢纽,14个市州和7个产业窗口服务平台为节点,重点县(市、区)综合服务平台为触角,100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支撑”的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

  2、加强对已认定省市级平台运营情况的考核,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服务机构要取消其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资格。

  3、充分发挥市州中小企业平台网络的“窗口”作用。按照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思路,搭建服务机构与企业联系的桥梁,推动服务机构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

  4、各级服务平台要开展服务承诺,鼓励窗口平台率先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2014年重点扶持一批服务到位、工作成绩优异的服务机构。

  (四)加大对小微型企业扶持力度

  1、制定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认定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重点支持100户以上创新型、创业型、劳动密集型等“三型”和“专精特新”中小微型企业,推动小微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以及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产品质量。

  3、各市州要重点确定不少于10户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在财税、融资、培训、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五)促进担保行业的规范发展,不断拓宽融资渠道

  1、制定出台《甘肃省融资担保行业区域布局发展规划》,按照“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总体要求,做好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工作,审慎推进新设机构的发展。

  2、对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合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成第一批融资担保公司接入征信系统的有关工作。

  3、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力争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和增速不低于上年平均水平。积极引导我省高成长、高科技中小企业到上海股交中心挂牌上市,争取有5—7户企业挂牌交易。

  4、继续做好企业融资平台的延伸和拓展,引导市、县(区)通过整合当地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小贷公司、村镇银行等,分地区、分行业、多渠道的整合各类金融资源,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进度安排

  (一)2014年3月,制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组织认定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2014年3月起,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活动,调研重点:1、2013年各地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甘政发〔2012〕39号)等国家和省上已出台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特别是对企业减免税收、融资、企业减负等政策的落实情况。2、2013年中小微企业运行情况(包括:2012年企业户数、从业人员、总产值、增加值、主营业务收入、利税总额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政策建议,今年的工作思路及目标。3、甘肃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各市州、产业集聚区(属地化管理)“窗口”平台的建设情况现场考察;已认定省级示范平台年度现场考核;2014年拟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现场考察。4、按照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项目管理及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13〕852号)要求,对2009年-2012年项目验收情况督察;2013年已支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现场考察;2014年拟列入专项支持企业现场调研。

  (三)2014年4月-11月,组织开展针对中小微型企业的公益性管理诊断和咨询服务活动。在各市州开展专场活动,组织专家针对中小微型企业在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诊断和咨询服务活动。

  (四)2014年12月,开展年度工作总结。检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提出下一年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和计划建议。

  各市州工信委要按照工作安排,制定相应工作计划,明确领导责任和任务分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先期进行调研,及时了解企业的服务需求和主要问题,4月30日前将本市州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和小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专场活动安排报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周鹏  张金虎    电话:0931-8818361

  邮箱:gxwzxc1116@163.com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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