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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24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科教局),韩城市科技局,各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开展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2013年,科技部、教育部、农业部、陕西省人民政府等单位共同指导举办第二届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

  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办农﹝2013﹞39号)精神,现将参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创新创业创未来,融资融智融天下

  二、参赛对象:

  (一)成长企业组:面向成立不足10年,需要投融资的农业高科技成长型企业,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公司发展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创新性并拥有核心竞争力,具备高成长性和投资价值。企业社会形象良好,无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

  (二)初创企业组:面向已注册成立处于初创阶段的企业,年销售收入不足500万元。拥有核心竞争力和优秀创业团队等核心创业要素。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14日,大赛采用在线报名方式,大赛官网(http://www.casticol.com),请参赛者登录后,按要求下载、填写并上传参赛报名表格、商业计划书及其他资料。

  (二)请各参赛单位上传资料后,将申报材料发至kjtdxc@163.com,便于我们统一组织。

  四、支持政策

  (一)定向基金支持。复赛表现优异的优秀企业将进入科技部项目库;晋级决赛的优秀企业成为定向基金和大赛配投基金尽职调查的对象,获得较大的投资机会;决赛获奖的优秀企业将获得大赛投资基金的投资,获得比上届获奖项目更多的单体投资额度。

  (二)科技政策支持。获奖的优秀项目,将进入农业领域科技计划备选项目库的科技金融库和科技部与盖茨基金会联合项目库。在其按程序申报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计划项目时,在同等条件下科技部将给予优先支持;获奖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国家急需紧缺的农业科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由科技部优先推荐“千人计划”等相关人才计划,享受国家相应人才优惠政策。

  (三)落地政策支持。获奖项目在“一城两区百园”实施项目进行商业化推广时,将优先获得等地政府的土地、税收、创业基金、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优惠。

  (四)其他社会金融资本支持。大赛将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银行积极推介,以获得相应贷款支持。

  (五)科技服务平台支持。获奖项目和团队将优先获得支持单位相关院校、机构提供的公共技术平台开放服务,创业培训与指导服务,优先获得其提供的市场拓展、供应链整合等机会。

  五、联系人及电话

  陕西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段秀成 029-81294893

  邮箱:kjtdxc@163.com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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