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申请认定工作的通知》(桂科高字〔2013〕34号)和《广西科技特派员管理暂行办法》(桂科政字〔2009〕122号)要求,经组织申报、有关单位推荐、专家综合评审,拟认定黄刚等100名同志为自治区个人企业科技特派员,拟认定广西大学等11个单位为自治区法人企业科技特派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13年7月8日至12日。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传真和信函等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人:陈健 0771-2093850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邮编:530022
附件:1.2013年拟认定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名单(个人)
2.2013年拟认定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名单(法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3年7月5日
相关下载:
关于2013年拟认定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的公示.doc
附件1:2013年拟认定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名单(个人).doc
附件2:2013年拟认定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名单(法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