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质监局、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质监局、发展改革局,韩城市质监局、经济发展局,咸阳市质监局泾渭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委、发展改革委等27部门印发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国标委联〔2012〕4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12〕56号)和《陕西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陕政发〔2012〕8号)要求,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做强重点服务产业、缓解就业压力、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全面建设“三个陕西”,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现就试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领域和条件
(一)试点领域
试点领域主要包括科技信息服务业、交通物流业、商贸流通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房地产业、金融服务业、民生服务业等全省重点发展服务产业。
试点单位为以上领域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试点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诚实守法,企业三年内未发生产品(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受到市级以上(含市级)相关部门的通报、处分和媒体曝光;
3.服务能够体现行业特色,对其他行业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4.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地区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5.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最高管理者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
二、试点申报
(一)试点申报途径和名额
本批试点,由各市(包括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质监局和发展改革委(局)联合推荐,每个市(包括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联合推荐的试点数量不超过4个。
(二)申报材料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
3.《试点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及近三年经营管理情况简介,试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试点条件落实情况,试点保障措施等);
4.反映企业经营业绩、资质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其他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报送
各市(包括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质监局和发展改革委(局)将试点申报材料汇总后,联合行文,报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和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各一份。同时将推荐试点的《申请表》和《试点申请报告》电子文档发送至sxbzhc@126.com,《申请表》电子文档可在省质监局网站标准化栏目下载。
(四)申报截止日期
本批试点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25日。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试点评审
省质监局、发展改革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对全省申报的试点进行评审。按照择优选取的原则,确定省级第二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并经批准后下达试点计划。同时,将择优推荐申报2013年度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二)试点经费补助
凡列入第二批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计划的试点单位,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规定,结合试点单位成果经验的示范推广成效,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补助。
联系人:省质监局标准化处 李伟
联系电话:029-87292249
电子邮箱:sxbzhc@126.com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 刘恩让
联系电话:029-87291394
附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申请表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