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我省科技奖励评审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正性,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我省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库。此次完善的重点是面向企业征集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专家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2.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秉公办事、公道正派、学风严谨。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目前仍然从事一线研究开发或专业管理工作,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强,并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3.遵守评审纪律,不泄露评审情况、评审结果。
4.热心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积极参与评审活动。
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企业产值在2000万以上)的企业生产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2)其他创新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生产技术负责人。
(3)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转制院所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6.每个法人单位限额1名。
7.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
8.重点征集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文化创意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信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省政府重点培育的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一线专家。
二、征集方式及时间
省内专家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各市科技局(委)、省级有关厅(委、局)为推荐单位,向我厅推荐,专家须由推荐单位进行网上审核。请各单位认真核对专家库中原有专家的详细信息,补充完善已有信息(推荐单位可以请已有帐号的专家登录专家库更新信息);对于已调离或已不符合条件的专家,请予以删除;对于符合推荐条件的新增专家,须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专家信息。
请各专家请登录湖南省科技奖励业务管理平台专家管理系统,完善个人详细信息(网址: http://222.240.216.92)。(注:专家信息网上更新请从4月25日开始)。推荐单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后,并请提供一份纸质推荐名单汇总表,签章后寄送我厅备案,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地址:湖南长沙岳麓大道省科技厅510室,联系人:周晓迅,电话:0731-88988742,传真:0731-88988877,E-mail:25595741@qq.com,邮编:410013)。
征集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