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13    浏览次数:6

苏知发〔2011〕50号

关于开展2011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司法局、农林(农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国资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广电局、版权局、法制办,南京海关各隶属海关、各分支检验检疫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知宣组字〔2011〕1号)精神,经商有关部门同意,成立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附件1),并决定于2011年4月下旬组织开展江苏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为使此次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组委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2011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方案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按照各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相关活动,为实施国家和我省知识产权战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2.2011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联系人: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宣传教育处 吴立云 黄红健;电话:025-83238206,83279967;电子邮箱:huanghj7108@sina.com)
  附件1:
  江苏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 朱 宇 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副主任: 刘德海 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贺寿天 省工商局副局长
  傅杰三 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副局长
  成 员: 李玉生 省法院副院长
  邵建东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立荣 省外办副主任
  魏 然 省发改委副主任
  殷翔文 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 秦 省科技厅副厅长
  戴跃强 省经信委副主任
  柳玉祥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许同禄 省司法厅副厅长
  张坚勇 省农委副主任
  于 震 省商务厅副巡视员
  秦基春 省文化厅副厅长
  姜锡梅 省卫生厅副厅长
  陈洪斌 省国资委副主任
  沈晓红 南京海关副关长
  孙春雷 省质监局副局长
  蒋 原 江苏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陈 明 省广电局副局长
  高 华 省法制办副巡视员
  黄志臻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宣传周各项工作。
  附件2:
  2011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2011年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国家和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的关键之年。为做好2011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庆祝第1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根据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知宣组字〔2011〕1号)精神,结合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实际,决定于2011年4月20日至4月26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现将宣传周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宣传国家和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的显著成效,大力宣传全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突出成果,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11年4月20日—4月26日
  三、活动主题
  201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知识产权助推经济转型。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年度推进计划、工作措施、目标任务和取得的显著成效。
  (二)宣传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我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突出成果,发布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树立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良好形象。
  (三)宣传“十一五”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
  (四)宣传运用知识产权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典型案例,着重宣传知识产权对于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重要作用,对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支撑作用,挖掘报道企事业单位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方面的先进典型。
  (五)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进一步推动全省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五、活动安排
  宣传周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阶段(3月—4月19日),各地各部门进行相关筹备工作和前期宣传,研究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二是实施阶段(4月20日—4月26日),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浓厚的知识产权社会氛围;三是总结阶段(4月27日—5月10日),各地各部门将宣传周活动书面总结材料报组委会办公室(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下同),由组委会办公室汇总后,形成江苏宣传周工作总结并上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
  六、活动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切实提高宣传周活动的质量。
  (三)要创新宣传活动的方式方法,整合宣传资源,突出宣传重点,讲求宣传实效,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氛围。
  (四)请各地各部门于2011年4月15日前填写《2011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宣传周主要活动安排一览表》(见附表),并报组委会办公室汇总,组委会办公室将做好全省的协调服务工作。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周活动的总结工作,并于2011年5月5日前将书面材料报组委会办公室。

 

附: 2011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宣传周主要活动安排一览表

 

  2011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宣传周主要活动安排一览表  
序号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地点 主办单位 主要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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