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治区财政厅已于2014年3月28日以新财扶[2014]7号文件形式发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报备的有关规定,现将文件正式文本及制定说明与相关依据随文上报,请审查。
附件:1.文件制定说明
2.文件正式文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4月30日
附件:
关于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说明
为继续深化扶贫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信贷扶贫新机制,切实发挥信贷扶贫资金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快新时期扶贫开发进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新财扶[201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