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全省全面开展动物检疫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4    浏览次数:3

  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我省自去年开展检疫信息化建设工作以来,在检疫票证电子化管理和电子出证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动物检疫信息化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施检疫电子出证工作。农业部批准我省自今年3月1日起全面实施检疫电子出证,全部停止手写出证。各地要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的通知》(苏动监〔2013〕10号)和《江苏省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填写及应用规范》要求,进一步统一检疫权限,强化电子出证硬件条件,规范检疫电子出证,确保检疫信息准确及时上传。

  二、加强检疫监督信息化管理。各地要充分应用检疫电子出证系统,认真做好检疫证章标志信息化管理,强化屠宰、流通、分销等环节的检疫收证工作。各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要做好系统内检查消毒相关信息的填报工作,完善输入性动物及其产品监督检查信息。要按照《江苏省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管理人员工作制度》要求,明确系统管理人员,加强系统信息的维护和管理,保障全省检疫电子出证系统正常、安全、稳定运行。

  三、加强检疫监督信息化管理督促指导。各地要加强检疫申报点、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发现异常及时督促改正。省所将定期通报各地检疫信息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兽医工作目标考核。

  各地在开展检疫信息化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于省所联系。联系人:燕纯,仇兴光;联系电话:025-86263358。

  特此通知。

  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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