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社会公众知识产权认知程度调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15    浏览次数:6
苏知发〔2011〕55号    关于组织参加“社会公众知识产权认知程度调查”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社会公众知识产权认知程度调查”活动的通知》(国知办办字〔2011〕39号)的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委托中国知识产权报社开展全国性的社会公众知识产权认知程度调查活动。为配合做好此次调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活动目的
  广泛深入地了解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掌握和运用程度,通过科学分析调查结果,得出有助于指导知识产权工作实践的依据,以更好地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为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支撑。
  二、调查活动组织
  为保证调查活动的顺利开展,省局将向各省辖市赠送刊登社会公众认知度调查问卷的《中国知识产权报》9500份,具体分配数量见附件2。各省辖市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调查,明确一名业务骨干承担调查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及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政府机关等公众填写《中国知识产权报》调查问卷,调查问卷回收率不能低于90%,并按时将回收的调查答卷回执统一报省局。调查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宣传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调查质量控制
  各省辖市应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查活动方案的要求,组织和实施调查工作,确保调查工作的质量。问卷投放应尽可能地覆盖本地区不同阶层、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人群,确保调查活动的科学性、准确性。被调查对象一人一卷,按答卷要求认真填答,卷面字迹清晰,如实回答。鉴于答卷回执作为数据分析与抽奖的重要依据,回执中的各项内容填写应完整。
  四、调查日程安排
  4月份各省辖市向公众发放调查表;5月10日前回收调查问卷回执统一报省局宣传教育处;5月14日省局将全省调查问卷回执统一报中国知识产权报社,参加全国的数据分析和抽奖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1.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社会公众知识产权认知程度调查”活动的通知》
            2. 《中国知识产权报》社会公众认知度调查问卷发放数量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省局联系人:黄红健 杜依民,电话:025-83279967  83279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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