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参加第三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7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第三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以下简称亚欧博览会)将于201392日—7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举办中国—亚欧博览会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进一步扩大我国对外开放和西部大开发,以及中央关于确保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根据省领导的批示精神,今年我省将继续参展参会,为做好有关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中国—亚欧博览会将于201392日至7日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二、主要活动

  本届博览会期间举办多项论坛与专题活动: 1、国内参展参会各省、区、市和大型企业推介活动;2、中国亚欧经济发展论坛;3、上海合作组织商务日活动;4、中外文化展示周;5、新闻部长论坛;6、金融合作论坛。

  三、展览展示

  第三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以“开放互信,共谋发展”为主题,总面积约89000平方米,设置4个展区,包括国际及港澳台展区、商品贸易展区、投资合作形象展区、高新技术及服务贸易展区。

  大会组委会安排我省形象展和商品贸易展,商品贸易展主要有:A:建材、家具及五金工具,B:小型机械和电子电工,C:农产品食品展,D:纺织服装、办公及家居用品。展位主要配置情况如下:1)规格:9平方米(即3m×3m)。2)配置 :洽谈桌1张、椅子4把、门楣招牌文字制作。射灯4盏、日光灯1盏、展位地毯、纸篓一个。

  四、有关要求

  1、由省商务厅统一牵头,组织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及有推介、洽谈项目的企业负责人参会。我省由省商务厅区域经济合作处统一组团参展参会。

  2、各设区市对参会工作要精心组织、精心实施,以招商引资洽谈项目为重点,筛选具有比较优势、符合产业体系要求的推介洽谈项目,广泛组织推荐名牌产品企业参会,力求参会工作取得实效。

  3、请各设区市根据商品贸易展分类情况,组织推荐名牌产品企业参展,于2013525日前将参展企业登记表(附件1)报商务厅。

  特此通知

  联系人:蔡金伟  电 话: 0791-86246641     张静   电话: 0791-86246632

  传 真: 0791-86246643 (点击此处下载附表)

  电子信箱:air05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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