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联系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8    浏览次数:1

各市知识产权局,各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示范企业:

  为贯彻落实今年3月30日马飚主席对我区专利工作的重要批示和2011年全区科技工作会议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我区专利申请大幅增长,实现我区“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的目标。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决定推动在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联系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千亿元产业350科技攻关工程”承担单位,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依托单位以及各市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的其他企事业单位选择100家左右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联系机制。

  (一)自治区负责在9家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示范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联系机制;

  (二)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玉林市分别负责选择10家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联系机制;

  (三)其余各市分别负责选择5家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联系机制。

  各市在此基础上,还可以相应建立市级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联系机制,进一步扩大建立知识产权联系机制的范围。

  二、主要工作任务

  通过统筹各种资源,加强对联系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进行深层次知识产权培训;支持和帮助联系企事业单位开展行业专利研究、专利分析预警、知识产权风险分析;帮助联系企事业单位提供专利申请咨询服务、专利转化咨询服务、专利纠纷咨询服务;为联系企事业单位提供知识产权政策咨询服务,积极落实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等知识产权政策。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市应建立知识产权联络员制度。探索“专利特派员”、“知识产权结对帮扶”等服务模式,建立长期互动的知识产权联系服务机制和责任明确、目标内容明确、工作措施明确的工作制度,确保联系企事业单位提出的服务需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二)各市应围绕联系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建立服务手册和服务档案,及时组织社会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提供相关服务;

  (三)各市在推进该项工作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建立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联系机制的做法和经验,组织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全面推进建立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联系机制;

  (四)我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对各市开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联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向全区通报各市工作推进情况。

  四、时间要求

  (一)请各市知识产权局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本市建立知识产权联系机制的企事业单位名单汇总上报我局;

  (二)请各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示范企业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本单位知识产权服务需求表(见附件1)报送我局。

  为帮助各市、各有关单位了解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相关环节和服务资源,我局组织编印了《专利服务手册》,连同本通知一并下发。

  联 系 人:袁华韬

  联系电话:0771-2613480    传  真:0771-2814004

  E-mail:gxipoxt@163.com

  附件:1.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需求表.doc

     2.首批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示范企业名单.doc

     3.各市知识产权重点联系企事业单位名录.doc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