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国家针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具体政策有哪些?

发布日期:2009-09-02    浏览次数:4

 

 

        问:国家针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具体政策有哪些?

  答:国家大学科技园(以下简称科技园)是以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大学为依托,将大学的综合智力资源优势与其他社会优势资源相组合,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产学研结合提供支撑的平台和服务机构。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享受规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科技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科技园的成立和运行符合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认定和管理办法,经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取得国家大学科技园资格;

  (2)科技园应将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

  (3)科技园内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应占科技园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的60%以上(含60%),孵化企业数量应占科技园内企业总数量的90%以上(含90%)。

  (资料来源:《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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