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办理省级科技成果登记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1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接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管理机构通知,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已升级为7.0版。《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7.0版》新版本实现了“完成单位”和“管理机构”合二为一,更加便捷、高效。为了系统兼容,自即日起,办理省级科技成果登记业务务必使用7.0版的登记系统,6.0版的登记系统不再受理。省级科技成果登记方式为:

  成果登记采取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分别报送的方式进行。其中,电子文档的《科技成果登记表》采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的“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7.0版”上报功能。软件系统请在《江西省科技厅网站》点击下载中心,从“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栏目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7.0版》,或者在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网 (http://www.tech110.net/dengji)上下载。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录入相关信息,打印(“打印为功能键)《科技成果登记表》2份(其中自留1份),数据导出(“导出”为功能键)形成上报压缩文件,将压缩文件发至省科技情报研究所文献中心yerong7228@163.com电子邮箱。《科技成果登记表》及相关评价证明材料纸质件各1份报送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报送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省科技厅大楼908室;邮政编码:330046

  联 系 人:省科技厅成果市场处 曹银芬

  联系电话:0791-86263488,传真:0791-86255132

  省科技情报研究所文献中心 叶  蓉

  联系电话:0791-82058280

  特此通知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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