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25    浏览次数:7
苏知发〔2011〕58号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为“2010年度江苏省百件优质发明专利”,或者2010年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进行产业化并且有关专利权仍在质押期内的专利;
  (二)申报的项目无专利权属争议或其他纠纷;
  (三)申报企业应为在江苏境内注册,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资信状况好、创新能力强的企业;
  (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下列项目:
  1.承担过省、市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的单位申报的项目;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单位申报的项目;
  3.市、县(区)有专项配套经费的项目;
  (五)对省、市、县财政、科技部门支持过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再立项支持。
  二、申报程序及方式
  (一)申报企业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对申报企业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报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择优遴选,出具推荐意见报送省局;
  (二)申报企业通过互联网报送申报材料(登录省知识产权局网站 http://www.jsip.gov.cn,在首页“便民服务”栏中的“在线申报”模块,点击登录“2011年度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填写“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并将申报的附件材料扫描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同时还需将系统在线生成的项目申报书(打印一份)与相关附件材料一起装订(A4纸打印,纸质封面装订,不需另加封面,不要采用塑料和活页装订,钉子不得外露),本单位签字盖章后报县(市、区)、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审核、盖章;
  (三)登录密码由省知识产权局配发给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可致电省专利信息中心索取(联系人:陈艳 电话:025—83236269);
  (四)各县(市、区)省辖市知识产权局需对所属地企业填报完成后的申报项目进行网上逐级审核、签署意见后经网上申报系统上报省局。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同时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企业书面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局。
  三、申报材料
  (一)《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必备的附件材料:
  1.专利证书、专利权有效性证明(专利登记簿副本或最近一次缴费凭证)复印件;
  2.专利实施计划或方案;
  3.专利涉及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及银行拨款凭证复印件;
  4.凡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等行业的申报项目,须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准予生产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专利技术内容简介及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6.单位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0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
  (一)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对企业申报材料编写工作的具体指导。对申报项目进行全面认真审核,出具明确的审查意见,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二)今年计划申报数为30项,各省辖市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分配表(见附件3)名额推荐申报。
  附件:1.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申报书
  2.2011年度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11年度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申报分配表
  4.2010年度江苏省百件优质发明专利名单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王忠;电话:025-83279965;传真:025-83279984;邮箱: wangzhong8899@126.com;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111室;邮编:2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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