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参加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26    浏览次数:6

 

苏知发〔2011〕59号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参加培训的通知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    为提升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专利管理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定于2011年5月9日至13日在山东省济南市举办专利管理人员培训班。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通知(附件1),要求我省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2)均应派有关人员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我省被列入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专利管理人员(每家单位派一人参加)。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5月9日—13日,5月9日报到;
  (二)地点:济南铁路局会议中心(济南火车站出站口向南200米处,经一路94号;总台电话:0531—58795888,客服电话0531-58795879)。
  三、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实务、专利申请策略、专利挖掘与布局、专利信息检索与分析、专利运用与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等。
  四、具体要求
  (一)本次培训班课程设置精细,对企业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参加人员须填写《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专利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见附件3),由所在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统一汇总后于5月4日前传真至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二)所有学员按本通知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地点,自行前往参加培训;
  (三)学员免交培训费和教材资料费。交通费和食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其中,食宿统一安排,费用为800元/人,于报到当天一次性收取。(自备个人生活用品)
  附件:1、《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专利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2、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江苏)名单
  3、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专利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张静;电话:025-83279966;手机:13815864126传真:025-8327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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