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园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0    浏览次数:2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园区办(经信委)、财政局,各地、州、市园区办(经信委、经委)、财政局:

  为提升园区发展水平,推进产业聚集发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园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财建[2013]32号),自治区园区办、财政厅制定了《2014年度自治区园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自治区园区办   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2月28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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