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3年在全省科技管理部门和广大科技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成绩显著,获得立项618项,资助经费33673.7万元,其中地区科学基金获得立项217项,资助经费10455.9万元。共有 5000多人(次)科技人员参与了项目的实施,为稳定我省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和培育杰出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正式发布,为做好2014年度我省国家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4〕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要求
请各依托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发动、严格审核,做好本次申报工作。
(一)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制定本单位激励政策措施,引导、鼓励科技人员积极申报国家基金项目,大幅度提高申请数量。
(二)做好顶层规划,从学科建设需要出发指导申报工作,实现有组织地申请项目,避免重复申请和内部竞争。
(三)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申请书的撰写指导,开展项目预评审,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四)加强与中央在甘、省外单位的联合申请,制定联合申报激励机制,开展科研合作,共享大型仪器设备,提升项目组成人员整体实力。
(五)深入分析本单位研究优势和区域特色,力争在地区基金项目的带动下,在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等的申请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
请各依托单位于2013年4月1日前,将申请项目清单报送省科技厅基础处备案(兰外单位由各市州科技局汇总后统一报送)。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基金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自2014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部分调整和规定。
1.取消部分项目类型。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2.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3.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4.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5.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三、项目申请
(一)自然科学基金委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集中接收工作自2014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法定节假日不办公,3月16日除外)。
(二)201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的项目类型,请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三)2014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其它项目类别申请全部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
采用离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请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4版申请书,不能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申请书,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版本号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和单位科技处联系人申请开户),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同时提交纸质版本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申请人应保证以上二种方式的项目申请内容,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四、申请人条件:
(一) 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承担了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承担了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在前2类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反之亦然,如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前2类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或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
(二)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已于2014年1月10日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及时访问网站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
(三)对ISIS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依托单位或申请人,请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或联络网组长单位兰州大学咨询。
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电话、网址和通讯地址
(一)咨询电话
1.材料接收组电话 010-62328591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 010-62317474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三)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邮政编码:10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