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省财政按照每县300万元的补助标准,及时筹集下达资金8400万元,对28个国家级试点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给予补助,重点支持试点公立医院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以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在基础三级卫生网络的核心作用,切实为老百姓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省财政按照每县300万元的补助标准,及时筹集下达资金8400万元,对28个国家级试点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给予补助,重点支持试点公立医院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以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在基础三级卫生网络的核心作用,切实为老百姓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