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2    浏览次数:3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今年65日是第43个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为“向污染宣战”,湖北省主题与国家主题一致。为做好“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世界环境日期间是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的良好契机,各级环保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广泛组织、创新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系列宣传活动,倡导包括政府、企业、公民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共同行动,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打一场治理污染的攻坚战和持久战,切实有效推进污染治理。

二、各级环保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宣传、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联系,联合开展宣传纪念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力量以及微博、微信、短信等新媒体力量,发挥户外大屏幕等宣传平台作用,提高面向社会宣传的影响力,鼓励、支持、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凝聚全社会支持、参与和行动力量,共同“向污染宣战”。

三、《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1471日起施行,这将成为向水污染宣战的坚强法律武器和制度保障,各级环保部门要结合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积极宣传水污染防治条例,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引导和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宣传和行动中来,成为环境保护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

四、2014年省环境保护政府奖(第二届)评选结果将在“六·五”期间公布和颁奖,省环境保护政府奖的设立和评选体现了省政府对全省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支持,也是树立和宣扬环保典型、弘扬环保责任精神的有效平台,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评选,并加强对获奖集体和个人的广泛宣传,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全省环保系统今年被列为全省政风行风评议对象,将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各级环保部门、各单位要以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为契机,以扎实的行动加强大气、水、土壤、重金属、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强力开展环保执法,用行动向污染宣战,向“四风”诀别,打造环保铁军,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环保的热切期盼,让群众看到污染治理的希望,感受到环保执法的力量,树立环保部门新形象,展现环保新作为,凝聚环保正能量,争做政风行风建设的排头兵。

六、各级环保部门、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各项宣传活动情况和经验,“六·五”活动结束后,请于615日前将世界环境日纪念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报省环保厅。

联系人:孙 朝  林 可

  话:(0278716832387166586(传真)

  箱:hbxjxi@163.com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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