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0个园区为第二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25    浏览次数:2

各区县(自治县)科委(知识产权局)、工商(分)局、文广新局,有关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的意见》,推动各园区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营造良好招商引资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升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市科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依照《重庆市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渝科委发[2011]13号)的规定,对13个申报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进行了评审。现确定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0个园区为第二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希望上述园区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试点方案,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努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为园区招商引资环境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提升提供有力支撑,为把我市建成知识产权模范保护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二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名单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重庆市版权局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第二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重庆北部新区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

  重庆港城工业园区

  重庆市蔡家组团(重庆同兴工业园区)

  重庆江津工业园区

  重庆璧山工业园区

  重庆涪陵工业园区

  重庆合川工业园区

  重庆市南川区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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