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5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指南

发布日期:2015-03-16    浏览次数:2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有效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在决策支持和智力支持方面的重要作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征集范围

  本指南重点围绕上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的目标,结合经济新常态,突出制度创新、功能布局和环境建设三类方向,开展重大问题调查与对策研究。

  (一)主题项目

  主题项目题目不得调整(可以增加副标题),每个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1、上海发展创新型经济的思路研究。基于经济增长与繁荣最新理论,分析创新型经济的基本内涵,结合我国经济新常态与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研究提出上海发展创新型经济的基本思路、原则和方向。

  2、面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动员机制研究。着眼于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支持“草根创新”,研究引导大众参与创新创业的社会动员机制,就充分调动、科学配置全社会创新资源提出对策建议。

  3、科技创新立法保障的国内外比较研究。着眼于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围绕促进人才、资本、技术等创新要素的集聚和流动,研究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体系和具体法律制度、以及兄弟省市的成功实践,开展实例分析,提出对上海科技立法的启示建议。

  4、基于自由贸易制度的创新要素交易便利化研究。着眼于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充分发挥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先行先试作用,研究创新要素交易便利化、创新资金流通便利化、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方向路径,选取重点领域提出试验方案。

  5、新兴业态发展与政府管理变革研究。梳理国内外典型案例,研究新技术、新业态发展对政府管理制度的冲击,分析内在原因和规律,围绕政府管理的变革与创新,提出思路和建议。

  6、社会资本参与公共研发服务活动研究。研究以企业或投资形式的社会资本参与公益性、基础性研发服务活动的国内外案例,分析领域特点、组织模式、以及相匹配的政府资助方式,结合上海实际,提出对策建议。

  7、基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合作研究。研究长三角地区发展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中的定位作用,围绕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分析长三角地区的科技资源分布和产业基础,研究促进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合作的对策建议。

  8、全球创新资源集聚机制研究。着眼于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分析国内外创新型城市与区域的实践案例,研究企业、研究机构和科技园区在全球创新资源集聚中的主体作用,就推动上海进一步集聚和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提出建议。

  9、新型研发组织和人才发展案例研究。围绕“创客”、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中介等新兴科技服务业和专业技术经纪人才的培育发展,开展基于案例的深度研究,分析新型研发组织的发展模式、人才培养体系以及政策需求,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10、留学归国人员来沪创新创业调查研究。全面调研留学归国人员在上海创新创业的总体情况,分析人群结构、领域分布、机构分布、发展态势和典型创新创业路径,提出进一步培育发展的对策建议。

  (二)自选项目

  自选项目在以下领域中自由选题申报(题目不得与主题项目重复),每个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为8万元。

  1、科技创新发展研究

  2、科技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研究

  3、科技服务社会民生发展研究

  4、技术预见、产业技术路线图和基于技术创新的重大项目或工程预研究

  5、创新方法研究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相应能力。

  2、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在研科技计划项目有2项及以上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3、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项目的研究周期为1年。每位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

  三、申报者权利

  1、项目申请人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须在提交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考虑。

  2、咨询、投诉:

  (1)指南要求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市科委发展研究处,电话:23119265。

  (2)项目申报方面的问题,可咨询上海科技发展研究中心,联系人:汤天波、张虹,电话:64311988-471、456。

  (3)网上填报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市科技信息中心,电话:64680066。

  (4)投诉:市科委监察室,电话:23112573。

  四、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正式提交并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5年3月18日09:00,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8日16:30。市科委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5年4月7日至4月9日,每个工作日09:00至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需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上海市科委办事大厅(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联系人:曹飞宇;联系电话:33637937;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

  (2)首页—分类服务—科研计划项目—点击“B01可行性方案填报”图标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名称”、“登录密码”等信息);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名称、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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