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科技〔2013〕483号
各市工信委,自治区级研发中心培育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创新平台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水平,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研发中心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12〕249号)的要求,决定开展2013年自治区级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须是列入《关于加快建设100 家自治区级研发中心的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2〕248号)重点培育企业。
二、申请企业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研发中心管理办法》第六条的有关规定(附件1),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研发中心认定申请材料》(附件2)。
三、企业向所在市工信委提出认定申请,市工信委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行文上报推荐企业名单。
四、培育企业如因重组、主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原因需更名,应在申请认定时提交更名正式文件并说明理由。
五、今年开始启用在线申报系统,8月15日起请登录“自治区工信委工业创新管理系统”(http://www.gxgycx.com)进行申报,待自治区工信委初审通过后,企业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文档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材料2份送自治区工信委科技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过期不予受理。
六、请各市工信委指导企业认真填报申报材料,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赵 榕,0771-8095284
叶忠春,0771-8095284
电子信箱:gxjw537@126.com
附件:1.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研发中心认定申请材料(编写提纲)
3.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研发中心认定评价指标体系及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7月26日
附件:桂工信科技〔2013〕483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