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自治区级研发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31    浏览次数:3

桂工信科技〔2013〕483号

  各市工信委,自治区级研发中心培育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创新平台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水平,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研发中心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12〕249号)的要求,决定开展2013年自治区级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须是列入《关于加快建设100 家自治区级研发中心的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2〕248号)重点培育企业。

  二、申请企业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研发中心管理办法》第六条的有关规定(附件1),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研发中心认定申请材料》(附件2)。

  三、企业向所在市工信委提出认定申请,市工信委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行文上报推荐企业名单。

  四、培育企业如因重组、主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原因需更名,应在申请认定时提交更名正式文件并说明理由。

  五、今年开始启用在线申报系统,8月15日起请登录“自治区工信委工业创新管理系统”(http://www.gxgycx.com)进行申报,待自治区工信委初审通过后,企业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文档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材料2份送自治区工信委科技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过期不予受理。

  六、请各市工信委指导企业认真填报申报材料,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赵 榕,0771-8095284

  叶忠春,0771-8095284

  电子信箱:gxjw537@126.com

  附件:1.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研发中心认定申请材料(编写提纲)

  3.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研发中心认定评价指标体系及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7月26日

  附件:桂工信科技〔2013〕483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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