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畜牧水产局、汉沽区农业局、黄骅市农业局、丰宁县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3〕46号)要求,近期,省厅将对2006年至2012年未通过考核验收的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及2012年新启动的农业标准实施示范项目进行考核验收。现将农业部办公厅通知转发你们,请各示范项目所在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做好本地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并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于10月15日前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联系人:李清华,电话(传真):0311-86215298。电子邮件:115905455@qq.com。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关于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3〕46号
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2013年9月12日
请点击下载:验收通知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