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支撑工程专项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4-03-26    浏览次数:1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省发改委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我市申报2014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支撑工程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重点产业

  围绕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信息技术和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针对行业或技术领域特点,突出企业主体地位,以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为载体,重点支持围绕产业链发展的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关键工艺的试验研究、重大装备样机及其关键部件的研制,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二、专项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省、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决定的意见》中确定的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信息技术和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内容。

  2、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承担项目所需的研究开发以及相应的经济实力,具备专项开发的前期基础,鼓励产学研联合。

  3、项目应在该领域产品品种、性能和工艺技术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并已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

  4、项目方案合理可行,符合节能、降耗、安全的要求,项目所需资金基本落实。

  三、专项申报要求

  1、本专项除国家专项需要省级配套的项目以外,不再支持近三年省直有关部门已支持的专项项目。拟申报项目严禁多部门多头申报。请各市(州)发改委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审查核对工作(省属单位自行核对)。

  2、报送材料为项目申报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基本情况及1000字以内项目简介各三份(附电子版)。我市拟组织申报项目3项,对设有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产业创新平台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3、项目申报汇总后,我委将按照有关通知要求,组织专家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初步审查,并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择优支持。

  项目申报日期为2014年4月1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德龙    0931-8772804

  电子邮箱:LZSFGWGJC/163.COM

  附件: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一、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国内外技术发展状况与趋势,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达到的技术水平,市场前景等。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

  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与合作单位概况及必要的支撑条件

  三、项目主要内容

  前期开发情况和基础,研究开发的内容及条件建设,项目拟采用的工艺路线与技术特点,项目在科技研发投入、技术水平、规模及技术团队建设等方面的预期目标。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资金筹措方案、资金使用方案及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建设年限等。

  六、项目与工程化、产业化工作的衔接

  七、项目的技术经济分析

  八、附件

  1、知识产权、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等有关证明文件

  2、申报单位与其他合作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或协议

  3、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4、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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