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 省农委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农业支持与保护任务类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8    浏览次数:2

苏财农〔2014〕27号

苏农计〔2014〕16号

各市、县(市)财政局、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省有关单位:

  今年,省里将耕地质量建设、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三新工程、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业信息服务全覆盖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等6个项目整合成省级农业支持与保护项目。现随文印发2014年省级农业支持与保护任务类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10),同时下达项目资金,请列入2014年相应预算支出科目(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今年,省里继续根据因素法分配下达任务类项目补助资金,并同步下发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其中,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需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有关编制要求,根据项目任务和资金额度,按县(市)为单位分项目整体编制实施方案,由各省辖市审核批复后报省备案。具体项目实施方案批复一式三份,于4月30日前分别报省农委2份(计财处及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各1份)和省财政厅(1份)。

  二、做好项目实施管理

  各地要根据项目实施需要,抽调技术骨干组成项目实施工作小组。由工作小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进度。同时,各地要切实加强项目实施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调整,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三、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用途和资金拨付要求,规范使用省级补助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省级补助资金的用途,不得以管理费、工作经费等名义截留、挪用、骗取项目资金。要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并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四、强化项目绩效管理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是项目验收和督查的重要内容,绩效评价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将绩效管理意识贯穿于项目管理全过程,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时要认真制定绩效目标值,项目实施要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并适时检查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附件:1.2014年省级农业支持与保护任务类项目资金汇总表

  2.2014年省级耕地质量建设任务类项目实施方案

  3.2014年省级农业科技入户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4.2014年省级挂县强农富民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5.2014年省级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6.2014年省级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7.2014年省级农业信息服务全覆盖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8.2014年省级“三品一标”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9.2014年省级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10.2014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11.2014年省级农业支持与保护任务类项目绩效指标表

  附件1.xls

  附件2-10.doc

  附件11.xls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nth="3" day="25"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4年3月25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