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浙科发成〔2013〕46号)要求,现将我委推荐的14个项目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委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
公示时间:4月19日至4月28日,共10天。
联系处室:省经信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处;地址: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联系电话:87058112
附件:省经信委推荐2013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名单.doc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O一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