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01    浏览次数:2
苏知发〔2011〕95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办工作部署,经研究,我省2011年度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于10月份举行。为做好本年度的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我省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不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从事知识产权工作,2010年底在职在岗,且符合省职称办有关规定和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现仍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但其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仅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二、申报条件
  依据《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6〕12号,见附件1、附件2)。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填写省职称办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须用16开纸双面打印并装订好。
  (二)填写《2011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 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见附件3,一律用A3纸打印,可复印)。
  (三)申报人近期免冠小两寸正面彩照1张(资格证书备用,照片后用圆珠笔写上单位、姓名,请按报送单位集中封装)。
  (四)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凡复印件均须经省辖市知识产权局或有关厅(局、集团)职称办(人事部门)审核原件,核验人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方有效。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2.中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或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只装订复印件);
  4.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及有关接受业务培训、学习等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报告、论文、著作等有关反映业绩成果方面的材料各1份。
  (六)申报人任期内(近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以上报送的材料除前三项外,其他材料均须按要求分三册装订,材料袋和各分册要有完好的封面目录(见附件5、附件6)。
  第一分册: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和技术工作经历情况;
  第二分册:各类证明材料,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书、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表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顺序装订;
  第三分册:论文、论著及有关证明材料、成果鉴定书等。
  (七)市或有关厅(局、集团)职称办(人事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社会其他人员申报由所在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委托评审函。
  四、几项需说明的问题
  (一)为贯彻《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适应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需求,对申报高、中级职称的人员,评审前须经过知识产权工程师相关知识培训,考试成绩作为评审的要素之一。
  (二)申报人应在技术工作总结中充分反映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经历,提供的申报材料应体现本人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能力和业绩。如:提供的论文应有公开发表或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证明,承担或参与完成的项目、制定的规章等资料要有单位出具申报人承担或参与的证明并盖章,或能证明申报人撰写的专利文件。
  (三)申报人的现职称任职年限计算,送审的论文、论著、以及获奖项目时间,统一截止到2010年底。
  (四)评审费、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按照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文件精神执行,标准为:高级500元/人、中级300元/人。
  (五)相关附件材料可从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通知通告栏下载。网址:www.jsip.gov.cn。
  五、申报工作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主动服务,确保我省知识产权工程师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将申报人员情况予以公示一周并出具公示证明。
  (三)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单位报送评审材料时应一并提交汇总的《2011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 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及该表电子文档、评审材料、评审费和委托评审函。
  (四)除南京、苏州、扬州三市,今年的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仍由省局组织实施。明年,省局将不再接收无锡市、泰州市的中级职称申报材料,请上述省辖市抓紧与市职称办沟通,尽快筹备组建知识产权中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附件: 1.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2.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3.2011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 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
  4.2011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 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5.材料袋封面样式
  6.分册目录样式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宣传教育处 黄红健施盈羽;电话:025—83279967;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1层;电子邮箱:huanghj7108@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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