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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人员参观设施农业新机械新装备展示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18    浏览次数:1

各市、县(区)农牧(农业)局:

  为充分展示自治区设施农业生产的新技术、新机械、新装备,经自治区领导同意,自治区农牧厅于8月22日至26日在宁夏园艺产业园举办设施农业新机具、新装备展示会,要求各地组织人员参观展示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会内容

  (一)设施农业新型日光温室展示。

  (二)设施农业新机械及装备展示。

  (三)设施农业蔬菜育苗机械移栽设备展示、演示。

  (四)大田用蔬菜精量播种机械展示。

  (五)特色农产品展销。

  二、展示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8月22日至26日,会期5天。

  地点:贺兰县宁夏园艺产业园C馆。

  三、观展时间及名额

  各市、县(区)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展会,积极组织农业和农机技术人员、农业合作组织、永久性蔬菜基地负责人、设施农业生产企业负责人、种植大户、农机大户等人员按时观展,具体安排人员名额和观展时间安排如下:

  8月22日上午,银川市农牧局20人、贺兰县200人、永宁县100人、兴庆区50人,金凤区30人,西夏区30人,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和区农机监理总站技术人员。

  8月22日下午,灵武市40人。

  8月23日上午,石嘴山市农牧局20人,大武口区20人,惠农区40人。

  8月23日下午,平罗县40人。

  8月24日上午,吴忠市20人,利通区40人,青铜峡市40人,红寺堡区30人。

  8月24日下午,盐池40人,同心县40人。

  8月25日上午,固原市20人,原州区40人,西吉县40人,隆德县40人。

  8月25日下午,彭阳县40人,泾源县40人。

  8月26日上午,中卫市20人,中宁县40人,海原县40人。

  四、有关要求

  1、各地要指定专人协调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观展时间安排及时观展。指定联系人于8月19日前报农牧厅农机局。

  2、各地要按照观展人员要求,组织与设施农业生产有关的人员观展,勿以无关人员凑数。要高度重视观展人员交通安全。

  3、各地观展人数不得少于安排的观展人数,到达展馆后及时报告观展人员有关情况。

  4、各地要认真观展,积极引进、推广适合当地设施农业生产的新技术、新机械、新装备,提高我区设施农业机械化生产水平。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广生  陈磊

  联系电话:0951-5169850、5169852(传真)

  邮箱:ch3080@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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