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农委:
为加强农药监督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业部的部署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2014年江苏省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方案》,现予印发。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
2014年江苏省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印发2014年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14〕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督管理,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劣农药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委决定2014年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总目标,以农药产品质量监管为主线,以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保证农药产品质量。加强农药市场监督检查,净化农药市场;规范农药经营管理,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强化农药使用管理,控制农药残留;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而引发的群体事件。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农药质量管理。一是加大市场监督抽查。采取随机抽查与指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地区批发零售市场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在农业生产的重要时节,农药销售、使用的高峰期,以乡村门店和集散地为重点区域,对举报、通报中不合格以及检查中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产品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组织开展抽查。二是加大对生产企业专项抽查。对近三年来监督抽查中,存在质量或标签问题的生产企业,对群众举报投诉较多的企业进行专项抽查,对部级通报中存在质量或标签问题的生产企业检查,予以重点监控,抽检企业成品仓库产品质量。三是加大对高毒农药生产企业的抽查。对农业部1586号等公告涉及我省34家高毒农药生产企业,开展高毒农药禁限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检查高毒农药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抽查企业成品库高毒农药产品质量。四是加大假冒伪劣农药的查处。强化检打联动,实行联防联控,建立企业登记产品与抽检结果挂钩制度,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主体,探索差异化管理,推行打假打劣和扶优扶强相结合,依法查处无登记证或假冒(伪造)登记证生产农药、非法添加(或搭售)隐性农药成分、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等各种违法行为。对本辖区内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其整改,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加强农药经营管理。一是加强高毒农药管理。各地要组织开展高毒农药禁限用专项整治,强化本地区高毒高风险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行定点?shy;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帐记载、溯源管理,建立高毒农药从生产、经营到使用的全程可追溯体系。要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加强经营门店对购买者的使用指导,建立一批示范门店。二是建立农药经营备案管理制度。以县为单位,建立分片包干制度,明确生产、经营单位联系对象,建立完善农药生产、经营单位档案。从农药经营场所条件、人员专业素质要求、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对农药经营主体进行规范引导;对进入本地经营的农药产品,推行备案管理制度。要逐步建立当地农药经营单位、经营产品数据库,防止假冒伪劣农药进入流通领域,堵塞农药流动商贩和物流企业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的渠道。三是鼓励发展现代营销体系。鼓励发展直供直销、连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在经营主体进货渠道和经营产品上发挥规范引领作用,建立高效、畅通、有序的农药经营体系。支持以县为单位进行农药集中采购并统一配送。强化?shy;营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利用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开展放心农药?shy;营单位创建活动。
(三)加强农药使用管理。一是加大对安全用药的宣传指导。要利用各种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培训农民和病虫害专业服务组织人员正确识辨、合理选购、科学使用农药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指导生产者科学用药,严格执行生产技术规程、农药使用记录、安全间隔期等规定,促进农药安全使用。要深入防控一线推广重大病虫关键防控技术,认真实施专业化统防统治“百千万”行动,指导农民把握防治适期,准确用药。二是规范集中采购行为。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省农委推介的2014-2015年高效低毒农药品种,继续实施蔬菜、水果、茶叶等园艺作物使用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示范推广项目,实施小麦“一喷三防”补贴政策,实施水稻病虫害防治的政府采购工作,政府农药采购招标、生物农药补贴发放必须从主推农药名录中选定。对部级通报中存在质量或标签问题的生产经营企业,造成药害等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企业,一票否决,坚决排除在政府采购的目录外,要求中标企业对农民开展安全用药的培训。三是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监督管理。重点监督检查专业化、规格化农产品基地、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标准园创建等施药现场和用药记录档案。落实生产?shy;营主体科学使用农药的第一责任,组织相关检测机构开展蔬菜、水果、茶叶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基地(标准园)的农药残留监测工作。四是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以县为单位制定并完善《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管理办法》,组建农作物药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建立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农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药害和安全事故鉴定并逐级上报制度,妥善处理药害和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理化解事故纠纷。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摆上工作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监管体系,加强系统内协调配合,落实农药监管年活动的责任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分管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分解工作任务,保证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请各省辖市农业部门于3月30日前将本市实施方案、责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E-mail)等报送我委农药检定所(联系人:靖广林,电话(可传真):025-86263930,E-mail:JGL2000@126.com)。
(二)保障监管经费。要多方争取支持,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工作?shy;费投入力度,保障农药质量抽查、执法监督、培训等?shy;费支出,确保农药监管年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省辖市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责任要落实到人,明确一名同志作为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报送工作。从4月份开始,每月底前,通过“农药监管网络联动系统”和纸质文件,向省农药检定所报送活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情况、有措施、有?shy;验,以数据和典型事例说话。要认真组织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3),同时做好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于6月底和11月底上报。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随时报告。
(四)总结工作经验。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年终总结,对典型经验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附件:苏农办农[2014]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