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30    浏览次数:3

  各市环保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41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我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请先参阅《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67号)和《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环人﹝2006﹞120号)中规定的条件,待新的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出台后,按照新的评审标准条件执行。

  二、晋升年限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年限、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一)市或省直厅局人事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附件1);符合直接(破格)申报条件人员,填写《直接申报(破格)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附件2)。每份表需贴本人1寸近照1张。

  (三)《申报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3,用A3纸打印)一式15份。

  (四)《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4)和《单位公示证明》(附件5)各1份。

  (五)任现职后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均需提供原著、原刊)。

  (六)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及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

  (七)外语、计算机免试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八)免冠二寸近期正面照片1张(资格证书备用)。

  (九)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直接申报(破格)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申报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和《单位公示证明》外,报送的其他材料均须分类排序装订成册,并使用规范的档案材料盒报送,每盒封面帖上“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登记表”(附件6)。

  四、时间安排

  (一)报送材料时间为2013年9月16日—20日(正常工作时间)。

  (二)评审材料报送至省环保厅人事处(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0606室)。

  五、有关要求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涉及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严把参评材料的审查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现象。

  联系人:方 武        联系电话:0551-62376656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直接申报(破格)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3.申报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5.单位公示证明

               6.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登记表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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