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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自治区电子信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4-06-27    浏览次数:2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信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建[2008]113号)和《2014年度自治区电子信息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新经信电子[2014]45号)的要求,我委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对各地州市申报的项目进行了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评审。经审核,拟对新疆金晖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现代化企业管理系统等51个项目予以支持,现向社会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自6月25日至7月2日,共7天。如对公示项目存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财政厅实名反映。

  特此声明:项目公示后,不需企业提交任何材料或缴纳任何费用!

  联系方式:

  自治区经信委电子信息处 李政 电话:0991-4523525

  自治区财政厅经建处 张紫平 电话:0991-2816746

  自治区经信委  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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