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再生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地方标准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3-05-29    浏览次数:3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再生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江西省地方标准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欢迎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对标准进行审阅,并于2013年6月10日前返回具体的修改意见。

  回函地址: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邮编:330029)

  联 系 人:鲁建亮

  联系电话(传真):0791-86355359

  电子邮箱:jxsjbzc@jxzj.gov.cn

  附件:1.《再生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

  2.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表


   《再生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doc
   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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