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再生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江西省地方标准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欢迎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对标准进行审阅,并于2013年6月10日前返回具体的修改意见。
回函地址: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邮编:330029)
联 系 人:鲁建亮
联系电话(传真):0791-86355359
电子邮箱:jxsjbzc@jxzj.gov.cn
附件:1.《再生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
2.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表
《再生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doc
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