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知发〔2011〕42号关于做好申报PCT资助专项资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04    浏览次数:5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保护我国自主创新成果,支持国内申请人积极向国外申请专利,中央财政设立了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对我国中小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通过PCT途径向国外提交专利申请进行专项资金扶持。2010年我省中小企业、高校等积极申报国家PCT专项资金,共有115项PCT专利申请获得了资助,大大减轻了申请人负担,调动了省内申请人申请PCT专利的积极性。2011年,这项工作又开始启动,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现就做好申报PCT资助专项资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和研究国家PCT申请专项资助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将专项资助政策传达到有关负责同志和发明人,支持和鼓励PCT专利申请。

  二、摸查本地区、本单位PCT申请情况。整理、筛选符合条件的PCT申请文件及相应票据(2010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三、2011年申报期限为7月12日之前,向省知识产权局综合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以便我们初审、汇总后,统一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杨文   李承惠         电  话:0731-88883106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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