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两化深度融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7    浏览次数:4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

  根据《自治区经信委2014年“十大工程”实施方案》(新经信综合〔2014〕21号),为准确掌握各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两化融合发展状况,进一步加强对各地两化融合发展的科学引导,有效提升我区两化深度融合发展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两化融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4年7月3日—4日开展评估培训,7月7日—31日填报数据,8月1日—10日审核、抽查数据,9月发布评估报告。

  二、评估对象

  各地经信委(经委)确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三、数据填报

  请组织有关企业登录“新疆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服务平台”(网址:www.xj2pg.com,以下简称平台),按照《新疆两化融合评估体系》、《新疆两化融合评估规范》的要求,填报“2013年新疆两化融合评估调查问卷”。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负责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遴选、协调数据填写、数据审核与上报工作;确定一名负责人,于2014年7月7日前反馈我委。

  (二)请各单位利用管理员账号审核填报数据。

  (三)数据填报的培训、指导及核对工作由我委承担。培训采用网络授课的方式。各单位和相关企业可登陆平台,通过语音资料、文字说明等方式掌握填报方法,如有疑问可联系技术咨询人员。

  联系 人:孙靖人  武锦蓉(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0991-4595783(兼传真) 0991-4670453(技术咨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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