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做好2013年第三届吉尔吉斯斯坦—中国新疆出口商品展洽会招商招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31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商会:

  为进一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巩固和扩大克州与吉尔吉斯斯坦经贸合作关系,以会展经济促进贸易投资合作,切实为克州企业搭建“走出去”平台,扩大克州在中亚地区的影响力,克州将在吉尔吉斯斯坦奥什州举办第三届中国新疆出口商品展洽会。新疆克州是江西省对口支援地州,为做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商会组织有关企业参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况

  展会名称:2013年第三届吉尔吉斯斯坦—中国新疆出口商品展洽会

  展会时间:2013814-16

  展会地点:吉尔吉斯斯坦奥什州文化中心

  展品类别:

  机械与车辆展:机械产品、加工设备、车辆、农机

  建材与家居展:五金工具、建材、灯具、卫浴及厨具、家电、家具

  消费与电子类商品展:日用品、纺织服装、鞋帽、箱包、食品、电子产品

  农产品:水果、蔬菜、农产品加工品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中国新疆克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贸局

  中国新疆克州商务(招商)局

  三、展会规模

  本次展会拟定展会规模50个标准展位。

  四、参展日程安排

  2013812由阿图什市统一乘车前往吉尔吉斯斯坦奥什州

  2013813进馆布展

  2013814-16日参展参会

  2013816下午撤展

  2013817乘车经伊尔克什坦口岸返回阿图什市

  五、收费标准与配置

  (一)收费标准

  1、 标准展位(3×316000/

  2、 人员费用:13000元人民币/人(含邀请费、签证费、往返车票、境外交通、食宿费、公杂费)。

  (二)展位配置

  标准展位配置:3块立板、1张洽谈桌、3把椅子、1个垃圾桶、地毯、中俄或中吉文楣板。

  六、资金申请

  展位费用和人员费用由承办单位统一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给予补助。

  七、参展要求

  (一)报名事项

  1、 招商招展截止日期为530日。

  2、 参展企业需按要求填写展位信息表、人员信息表、展品登记表上填报组展单位。

  3、 参展人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一张、护照原件、护照白底照片6张(并在照片背面写清楚企业名称、参展人员全名)派遣函2份,需办理签证。

  (二)交费期限

  参展企业自报名日起3天内交费,以现金支票、电汇形式支付,将展位费、参展人员费汇入指定的帐户上,同时将展位申请表、人员信息表、展品登记表、汇款凭证复印件以传真方式(0791-86211405)上报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国际经济合作促进会)。

  收款单位:江西省国际经济合作促进会

  开户行:中行江西省分行

  帐号:196202308184

  (三)联系方式:

  江西省国际经济合作促进会

  联系人:杨晓燕

  联系电话:079186246487

  传真:0791-86211405

  (四)布展要求

  1、 展示的相关资料应尽可能采取印刷品、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布置内容和相关资料应使用中俄或中吉两种文字,以便于客商参观,了解企业及产品信息。

  2、 各参展企业应派出懂外语、熟悉外贸业务的专业人员参展,以便与客商洽谈合作业务。

  3、 参展展品即展即销,要求展品具有一定的档次、科技含量高,必须是取得合法证书的产品或商品。涉及侵犯商标、专利、版权的展品、假冒伪劣商品视为违规展品,禁止参展。

  4、 展品外包装要符合国际市场规定,突出企业整体形象。

  (五)展会服务

  1、展品境外运输费用由组团单位负担,每个展位展品(体积不超过1立方米、重量不超过100公斤),超出部分费用自理。各参展企业请将展品于2013813日前运至指定位置集中。

  2、展会期间销售的展品按吉国法律需给当地海关缴纳税金。

  3、参展人员、货物、车辆出入境相关问题,以及境外食宿行、护照、外事手续办理等问题,组展单位将统一安排。

    2013年5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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