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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广西预算绩效管理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15    浏览次数:3

桂财预〔2013〕147号

  区直各有关单位:

  自广西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建立以来,评审专家在“事前目标设定、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3年,随着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深入推进,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试点范围不断扩大,现有专家库已不能满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需要。为充分利用专家的技术特长和专业技能,确保预算绩效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自治区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入选条件

  应聘专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一)至(八)项条件: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三)具有财政管理、绩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行业管理等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有关学科、专业和事业发展情况,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四)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并且从事相关领域的工作5年以上,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一定认识。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六)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参加评审工作。

  (七)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并接受自治区财政厅的监督管理。

  (八)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已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聘为参事的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广西优秀专家和“十百千人才工程”专家可直接申报入库。

  二、 入选专家的主要职责

  入选专家库专家受财政部门委托,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按照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对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部门(项目)进行评审。具体包括:帮助预算单位规范绩效目标设定,对绩效评价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在年度终了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为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等。

  三、 报名程序和方式

  应聘专家可采取个人直接报名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广西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四、 聘用管理

  自治区财政厅将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获得专家资格者,颁发《广西预算绩效管理专家聘任书》,聘期两年。

  五、 其他事项

  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30日。

  联系人:罗艺,联系电话:0771-5336932,5312781(传真)。

  电子邮箱:ys5336932@163.com。

  通讯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厅1614室。

  附件:广西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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