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重点产业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目标
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针对我省、市重点产业领域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的薄弱环节,改善科研仪器设备和中试装置,着力突破重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注重协同创新,促进科研与产业的联系,全面提升重点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专项重点
围绕重点产业领域,支持具有优势条件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加强研发设施、工程研究试验设施和系统集成验证平台建设,提升创新平台的服务水平。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的项目要符合相关规划及产业政策,能有效解决产业发展共性关键技术问题,对产业发展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2.已获得认定的省级及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3.本专项对已支持过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不再连续支持。
4.拟申请专项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依托单位,根据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时确定的总体建设目标和任务,编写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1),明确提出本年度具体的建设内容和投资需求。申请的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研究开发及工程化所需的仪器设备、成套设备和试验装置、中试基地配套设施建设、购置必要的软件等。
5、项目申报汇总后,我委将按照有关通知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初步审查,并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择优支持。
6.请各县(区)发改局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依托单位,编写创新能力建设资金申请报告和项目申请表,审查后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上报我委。已申报《2014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支撑工程专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项目申报日期为2014年4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德龙 0931-8772804
电子邮箱:LZSFGWGJC/163.COM
附件:1.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2.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金补助申请表
兰州市发改委
2014年3月26日
附件1
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名称。
(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依托单位概况。
(三)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
(四)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研发、工程化和试验验证条件建设情况。
(五)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已取得的成绩。
二、年度建设内容和目标
(一)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年度建设目标,项目建设达到的目标(主要技术指标:如形成的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新技术、新产品、新装置、论文等数量、指标及其水平);平台建设对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预期发挥的作用等。
(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年度建设内容
拟开展新产品开发或关键技术研发的实施方案(含科研开发的主要技术、工艺设计方案),需增加的主要仪器设备和软件(含主要技术指标、功能);拟建设的研究开发、实验验证、设计仿真、工程试验等基础设施的主要作用与整体水平等。
三、投资计划及资金筹措方案
(一)投资计划(包括设备购置、安装、场地改造、科研开发、资料、技术援助、培训等)。
(二)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情况。
四、其他需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