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外贸政策及实务操作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31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进出口企业:

  2013年,我国外贸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有望比上年有所改善,但制约因素错综复杂,挑战和压力仍然较大。为贯彻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坚持出口和进口并重”的精神,帮助企业及时掌握我国最新外贸鼓励政策措施,有效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国际经贸形势。经研究,省商务厅定于6月下旬在南昌市举办全省外贸政策及实务操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 6248:0014:00报到,624日下午至25日上午授课。

  地点:南昌市洛阳路25号“锦怡大酒店”,电话:0791-86392701(火车站北广场,二七南路与洛阳路交界处)。

  二、培训内容

  12013年海关(对进出口)监管与促进的政策措施及相关通关实务操作;

  22013年出口退税政策措施以及企业办理“免抵退”的操作流程;

  32013年进出口检验检疫政策措施及报检实务操作;

  4、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北京银行就当前跨境人民币结算相关政策,业务实例讲解,业务具体办理和操作流程及企业融资问题进行讲授;

  5、介绍省商务厅扶持外贸企业出口的相关政策措施。

  三、授课师资

  特邀南昌海关、省国税局、人民银行、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商务厅及有关商业银行等部门的有关领导进行讲课。

  四、参加培训对象

  (一)全省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尤其是新备案登记企业的相关人员);

  (二)各设区市、县(市、区)、各类工业园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分管外贸业务工作的有关同志。

  五、培训费用

  全省外贸政策及实务操作培训班的具体事务由江西省外贸促进中心负责承办,各单位参训代表交通食宿费自理,须外贸促进中心协助安排食宿的代表,每人缴纳食、宿费(双人标)280/人(需个人单住的将补房差)。其它会场租金、讲课费等均由承办单位承担。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并组织所属县(市、区)、各类工业园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及各进出口企业派人参加,尤其是要动员去年11月份以来到本期培训开班前新办备案登记的每家企业都要派人参加培训学习。

  (二)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成电子版于619日上午12:00前报至江西省外贸促进中心,邮箱:mczxxdb@163.com联系人:龚春华、电话:0791-86262747、手机:13617912420、传真:0791-86262747

  (三)本培训班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指定一位分管领导负责抓好落实,认真组织所属单位、企业人员报名并按时参加培训。

  特此通知

  附件:全省外贸政策与实务操作培训班报名表

  2013年5月24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