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关于申报2014年度第一批江苏省两化融合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和省两化融合试点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1    浏览次数:2

  张家港市各镇经服中心、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保税区企业服务管理局、经开区经济服务局、冶金工业园综合管理局:

  根据省、苏州市经信委工作部署,张家港市将开展2014年度第一批江苏省级两化融合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和省两化融合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省两化融合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要对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江苏省转型升级示范企业标准(试用稿)》(附件1)条目,自行撰写《江苏省两化融合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书》(产品或装备类企业请在申报书标题下方注明),并填报《江苏省生产性企业信息化率数据统计表》(附件2)。申报书中须提供相关的客观佐证材料,没有或缺失的申报企业,省经信委按照末位筛选进行认定。申报企业需提交纸质文档三份及电子文档(WORD格式)。

  省两化融合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原则上各镇(区)申报企业数量控制在1家,已经是国家级和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也可以申报。请各镇(区)审查汇总后填报《XX市省两化融合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3)提交电子文档(WORD格式)。

  二、 省两化融合试点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对照《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附件4),凡符合条件的下列两类企业:1、生产制造企业;2、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均可组织申报。请各镇(区)根据《关于印发工业经济转型升级“3333”百企培育工程实施意见(2013~2015年)的通知》(张政发[2012]128号)的要求,组织百企培育规模企业,做好申报工作。保税区(金港镇)、经济开发区(杨舍镇)、冶金工业园(锦丰镇)可申报两到三家企业以上,其他镇(区)可申报一家企业。

  申报材料包括:(1)填写2014年度《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见附件4);(2)经审计的上两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其他有关资质证明材料。(5)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专家评价表(见附件5)。电子文档分为两部分:2014年度《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做成WORD文档;经审计的上两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有关资质证明材料等均需盖章后扫描做成一个完整的PDF文档。申报企业需提交纸质文档三份及电子文档。

  请各镇(区)做好引导、组织工作。申报书可从市经信委网站(http://www.zjgeic.gov.cn)通知公告栏附件下载。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企业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请于2014年3月31日之前递交市经信委信息化管理科。

  联系人:陈洋电话:56729067  电子邮箱:280209383@qq.com。

  附件1、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江苏省转型升级示范企业标准(试用稿).doc
  附件2、江苏省生产性企业信息化率数据统计表.xls
  附件3、XX市省两化融合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申报文件.doc
  附件5:专家评价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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