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2015-2017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23    浏览次数: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2015-2017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15日

  上海市2015-2017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为加快推进本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升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实现至“十三五”期末全市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普遍达到现代化水平,根据上海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规划,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主线,大力发展多功能都市现代农业。充分利用上海科技、人才、资金、市场等方面优势,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水平;着力健全农产品标准、质量追溯和风险评估体系,显著提升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着力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大力提升农业科技综合水平;着力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努力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着力推进会展农业、创意农业和休闲农业,促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服务农业发展水平,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推动农业集约化发展,不断提升农业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建成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相匹配的都市现代农业。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充分发挥规划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的引领作用,搞好与本市农业各项规划的有效对接,强化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规划引领作用,实现各项工作通盘考虑、方向一致、重点聚焦。

  ——坚持产业导向。坚持把地产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作为示范区建设的首要任务,重点发展水稻、绿叶菜、奶牛等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提升主导产业发展水平。

  ——坚持生态优先。通过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实现农业资源向节约、集约、循环和永续利用转变,促进环境明显改善,突出都市现代农业融生产、生活、生态功能于一体的特点。

  ——坚持科技创新。充分发挥上海科技资源集中、技术人才聚集的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构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推动产学研结合,实现农业产业跨越式发展。

  ——坚持产业融合。推进都市现代农业与二、三产业协同发展,依托上海区位优势,把拓展多种功能作为上海农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在示范区建设中着力延伸农业产业链,促进产业融合。

  二、行动目标

  (一)主要农产品供给保持稳定。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水稻单产水平稳定提升,支持粮食主产区增强收储加工能力,承担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责任;继续实行主要农产品最低保有量制度,稳定蔬菜种植面积,确保地产绿叶菜自给率达到90%,保障鲜奶、生猪、家禽、鲜蛋和淡水养殖生产能力,优化产品结构。

  (二)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通过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从源头上提升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到2017年,全市“三品”认证农产品产量比重达到70%以上,地产农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达到99%以上。

  (三)可持续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推进低碳和循环农业发展,减少不可再生资源投入,实现资源节约、集约、永续利用。全市耕地保有率基本保持在100%,一、二等地占比达到5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超过0.73,单位能耗创造的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2万元以上,探索研究秸秆综合利用的有效途径,主要粮食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达92%,亩均农药化肥使用量减少10%以上,整治关闭2720家不规范畜禽养殖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实现零排放。

  (四)农业经营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大力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到2017年,农业规模经营占比达到85%,粮食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占区县粮田面积比重达到50%以上,持证从业人员占比达到55%,农户参加合作社比重达到71%,劳均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70000元,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98000元;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超过4.5%,现代农业产出逐年增长。

  (五)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先进。推进高标准粮田、设施菜田、标准化果园、标准化畜牧养殖场、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到2017年,全市高标准农田比重达到65%,农业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覆盖率达到77%,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83%,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比重达到75%,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7%,粮食作物基本实现耕种收全程机械化,粮食日烘干能力2.4万吨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1%,大专学历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人员占比达到80%。

  (六)农业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示范区建设,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农业融资问题;增加农业保险险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农林水事务支出占农林牧渔增加值比重合理,农业保险深度稳定在3%以上,单位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信贷投入达到1.08元。

  (七)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示范区建设和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落脚点。通过建立职业化的新型农民队伍,加快农业劳动者由传统农民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变。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农民持续增收。到2017年,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7万元,年均增长10%左右,农民生活更加殷实。城乡一体化有序推进,农村面貌进一步改善。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紧转方式、调结构,发展多功能都市现代农业,全面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附加值,走技术先进、产品安全、规模适度、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竞争力强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调优农业产业布局,依托本地市场优势,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发展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着力发展区域特色农产品。促进产销对接,逐步建成产销一体化经营体系,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进冷链装备和生鲜农产品配送体系建设,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结合村庄改造,推进美丽乡村、郊野公园建设,建设若干农业旅游服务集聚区,鼓励区县打造一批品牌农业旅游景点,积极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星级景点和精品观光线路,积极打造长三角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推广服务平台。(市农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局、相关区县)

  (二)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划定200余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在现有粮田基础上,划定并建设8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推进粮田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相关技术标准。进一步优化种植结构和茬口安排,推进秋播麦子、绿肥、深耕晒垡“三三制”模式。深入开展高产创建,推广绿色增产技术。围绕农资连锁经营、种子统供、植保服务、农机服务以及粮食收储等方面构建较为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一批产加销一体化的粮食生产企业。(市农委、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委、相关区县)

  (三)确保菜篮子产品供给稳定。突出绿叶菜保障能力,稳定50万亩蔬菜种植面积,完善设施配套,以标准园创建为抓手,构建较为完善的蔬菜生产经营服务体系,提升蔬菜生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通过控总量、调结构,开展不规范畜禽养殖整治,整合和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构建与环境承载力和环境保护相适应的畜禽生产能力。推进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开展标准化家庭水产养殖场试点,推广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模式,加强淡化场、良种场、土著品种保种基地建设,发展种源渔业。优化经济作物产业布局,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建设。积极探索立体种养生产模式,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科委、市环保局、相关区县)

  (四)切实加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完善地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提升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健全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整合三级农产品检测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可追溯管理体系,加快推进经济作物和水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提升风险评估预警与应急管理体系。(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量技监局、相关区县)

  (五)积极发展绿色低碳农业。深入推进农业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大力推广种植绿肥、使用有机肥等保护性耕作技术,明显减少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全面实施农作物秸秆禁烧,建设运行一批除机械化还田外的秸秆多元化综合利用项目。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重点开展畜禽粪尿综合治理,完成2720家不规范畜禽养殖场的整治关闭。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推广节水技术,改善农业灌溉水水质。加强生态技术研发和应用,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相关区县)

  (六)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支持粮经结合、种养结合、机农结合等模式的家庭农场发展,探索“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 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等多种产业化发展模式,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探索发展股份合作形式的农民合作社。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强做大,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集群发展。加强职业农民培训,培养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市农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委、相关区县)

  (七)强化农业科技支撑能力。聚焦农业生物技术、低碳循环农业、农业信息化、食用农产品深加工等农业科技创新工程,重点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以及共性关键技术。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的应用,继续加强农业物联网技术研发和推广,建设智慧农业。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培育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继续推进本市南繁、西繁基地建设。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在发挥好公益性推广机构主体作用的基础上,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进行科技对接,参与农技推广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示范应用。研发都市现代农业生产全过程、多时效、定量化的农业气象服务和防灾减灾适用技术,开展农业适应气候变化研究。(市农委、市科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气象局、相关区县)

  (八)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突破稻麦机械化种植薄弱环节。加快蔬菜耕整地、精量播种、移栽、水肥一体化等机械化技术推广。加强粮食烘干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标准化畜禽水产养殖场机械配置,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标准化农机库房和维修网点建设,以标准化为手段,规范提升农机作业、维修等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快标准化果园耕整地修建、果品分级、水肥一体化等机械化技术推广。(市农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相关区县)

  (九)推进农田水利和林网化建设。按照“农林水联动、田宅路统筹、区域化推进”的要求,重点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设施菜地、设施果园、美丽乡村等建设,实施农村水环境治理、低洼圩区达标、田间水利配套等工程,切实提升灌溉和排涝能力,不断改善农田灌溉水质。结合河道整治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推进农田林网和河道防护林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农委、相关区县)

  (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完善考核机制,将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与基本农田保护、耕地质量改善、农田水利和农业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情况挂钩,将绿叶菜考核奖励资金与调结构、转方式、保安全相挂钩。完善金融保险服务,提升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的保障能力。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气象为农服务体制机制,全面融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农村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金融办、市气象局、相关区县)

  (十一)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大力发展都市高效生态农业,促进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力度,促进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健全流转土地收益分享机制,盘活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保障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水平。(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相关区县)

  四、重点项目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通过聚集九大类项目,重点解决当前制约本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全面提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共安排42个项目。

  (一)设施装备建设项目。通过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和装备能力建设,提升农业生产物质装备现代化水平。2015—2017年三年间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设施菜田1.1万亩、区域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1.3万亩、标准化畜禽规模养殖基地5个、标准化水产养殖场2万亩、粮食烘干机库房9.2万平方米、标准化农机库房5万平方米。(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绿化市容局、相关区县)

  (二)产业提升项目。开展粮食高产创建300万亩次,推广高产优质良种、机械化种植和绿色增产技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蔬菜标准园、经济作物标准园,通过推进标准化生产,保障地产蔬菜和经济作物生产。推进绿叶菜绿色防控技术集成应用,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提高绿叶菜质量安全水平。推进畜禽和水产品种源提升项目,建设南方现代奶牛育种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水产良种更新项目,提升畜禽、水产品生产水平。推进农机装备提升项目建设,解决当前农机作业中的薄弱环节,提升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市农委、市财政局、相关区县)

  (三)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项目。开展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完善档案、开展认证、建立数据库和追溯信息化平台等,实现地产农产品生产可监管、售后可追溯的目标。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强化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上海市和崇明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推进生猪、家禽、肉羊等5个定点屠宰场项目,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相关区县)

  (四)农业环境保护项目。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减少农业面源污染,通过种植冬作绿肥、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用量。广泛应用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建设运行一批除机械化还田外的秸秆多元化综合利用项目。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重点,开展畜禽粪尿综合治理。(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绿化市容局、相关区县)

  (五)科技支撑能力项目。继续做好水稻、绿叶菜、西甜瓜、中华绒鳌蟹、虾类、生猪、果业7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提高技术支撑能力。推进现代种业发展项目,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新品种,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供种保障能力。实施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重大示范工程项目,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精细农业生产、地产绿叶菜安全监管、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中的示范应用。实施农业气象中心项目,构建都市现代农业气象监测网络,大力提升气象服务精细化水平,建设现代农业气象试验示范基地。(市农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气象局、市绿化市容局、相关区县)

  (六)农业信息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按照云计算架构,搭建上海农业信息云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服务、农业电子政务、农业生产信息化等方面的业务系统,并接入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信息和数据共享机制,提升信息的应用、管理、服务等功能。(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相关区县)

  (七)新型农民培育项目。在浦东新区和崇明县开展全国第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区县建设的基础上,聚焦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万名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认定管理,培育形成一批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经营管理能力的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的新型职业农民,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市农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区县)

  (八)产业融合项目。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嘉定、金山等区县开展农业旅游集聚区建设,开展星级旅游景点配套,提升区域农业旅游能级。开展生鲜农产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崇明构建农产品产销一体化平台,提高地产优质农产品流通能力。(市农委、市商务委、市旅游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相关区县)

  (九)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以16个农业重点乡镇为重点,聚焦50个片区,开展都市现代农业示范片建设,同时推进面上粮田、菜田、经济作物水利设施配套。推进松江、金山、青浦等低洼圩区达标建设,消除“十年一遇”以下圩区,“二十年一遇”排涝标准圩区达到60%。重点整治设施菜田机口引水河、重点污染河道等,改善水环境。进一步加强农田林网和河道防护林建设。(市水务局、市农委、市绿化市容局、市财政局、相关区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领导担任组长的上海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科委、市教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质量技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金融办、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示范区建设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示范区日常管理实行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市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将部门工作与示范区建设有机结合,积极争取项目、政策、资金上的支持,指导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各区县政府要相应建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县农委负责示范区建设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各区县要根据三年行动计划,制订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协同工作机制,确保政策资金聚焦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区县)

  (二)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农业政策和资金对示范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分类指导,针对各区县薄弱环节,给予资金和项目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投入绩效。加强支农资金整合,努力构建科学规范、富有活力、持续发展的支农政策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促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示范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多种类型的金融创新服务。加大信贷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度,提高市、区县级示范合作社专项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并将家庭农场纳入市财政专项担保资金贷款范围。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将财政支持重点放在再保险保费补贴上,市级财政对农业保险机构购买再保险予以补贴。(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相关区县)

  (三)强化目标管理。将示范区建设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区县、乡镇政府,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目标督查考核,将示范区建设纳入各级政府重点工作,对资金落实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和效果,以及涉及示范区建设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确保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市农委、相关区县)

  (四)科学编制规划。在划定200余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做好本市农业布局规划修编工作,优化农业布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本市实际养殖量,编制实施《上海市养殖业布局规划》。指导区县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粮食功能区建设,搞好本区县农业布局规划的修编,通过规划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市农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相关区县)

  (五)深化农村改革。在坚持稳定土地二轮延包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流转公开交易信息系统和公开交易平台建设。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重点推进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镇级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探索对农民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实行抵押、担保。稳妥开展农村改革先试先行。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开展各项改革试点。(市农委、相关区县)

  (六)搞好宣传发动。利用各种渠道和媒体,做好本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宣传工作,营造各方重视、条块结合、合力推进本市示范区建设的氛围,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把示范区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总结宣传建设过程中涌现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例,夯实本市示范区建设的群众基础。(市农委、相关区县)

  附件:2015-2017年本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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