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监局关于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9    浏览次数:2

  各设区市安监局:

  5月9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会议暨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现场会在湖北武钢集团召开。会议强调,各级安监部门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为主的宣传方针,围绕推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组织推动,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创建活动,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文化支持和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武汉会议的精神,积极推进我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紧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面宣传,回应关切”的工作思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牢牢把握新闻宣传工作主动权。

  要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加强舆论引导,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服务大局,传递正能量。一是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形势新任务,认真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认真把握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认真把握安全文化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认真把握新兴媒体的发展变化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作用,通过与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合作建立省级安全生产宣传平台的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推介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三是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安监员”活动,引起社会公众对安监人的关注,树立安监人正面形象,争取最大程度获得社会公众对安监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四是开展安全生产“赣鄱行”新闻采访活动。及时发掘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闻亮点,为安全生产一线工作鼓劲加油。五是完善新闻发布机制,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和社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关切,要通过主流媒体进行新闻发布,正确引导舆论。六是利用政务微博客这个新兴网络平台,主动发布有关信息,回复网民问题,掌握主动权。我局已分别在大江网、新浪网和腾讯网注册开通了政务微博客,各地需要在这个平台上发布政务信息可直接与政策法规处联系,我局将对各地提供和发布政务信息的情况进行统计并予通报。

  二、按照“上下对口,优化选择,规范把关,统筹组织”的工作思路,规范有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诸多活动中的重点协调事项。

  在全国统一布置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诸多事项中,应明确重点协调事项。重点协调的事项包括:一是需要向宣传教育对象收费的事项,如组织观看主题宣传片、警示教育片和有关安全生产电影,安全生产宣传画及音像制品宣传发行,安全生产文艺演出等;二是直接关系到我省安监系统形象的事项,如中央媒体和外省媒体采访报道我省安全生产有关情况等。

  对这些重点协调事项,要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注重社会效果,严明纪律、规范行为,切实维护好全省安监系统的良好形象。一是要上下对口。对国家安监总局及其有关部门(包括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宣教中心、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以通知或正式文函布置组织开展的这类活动,我省上下级安监部门要统一对口衔接,不宜越级下达指令,也不宜越级接受指令。二是要优化选择。凡拟组织开展的此类事项,一律提交由省局局长办公会研究,择优通盘考虑。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充分考虑社会影响和宣传教育对象的承受力。每年重点选择2-3个项目统一规范开展,有的在全省统一开展,有的选择部分市县或部门开展。三是要统筹组织。省安监局政法处负责综合协调,发挥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枢纽作用,加强上下沟通协调,组织实施中应严明纪律,规范操作。设区市接到省局以外的单位要求开展此类活动的通知(函),如拟开展的应向省局汇报,以便省局统一统筹规范组织。

  三、按照“全面布置,上传下达,积极参与,注重效果”的工作思路,积极统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诸多活动中的重点布置事项。

  今年安全生产重点布置事项主要有:全国“安全生产月”书画展和摄影展、企业安全文化征文活动、全国“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活动、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活动、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全文化周活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论坛、“打非治违”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及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平安校园”活动等。对此,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等八单位已联合行文(赣安监管政法字〔2013〕101号)作出重点布置。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书画展和摄影展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3〕4号,见附件1)要求,开展第三届全国安全生产书画展和“以人为本、聚焦安全”摄影展活动,各市安监局各推荐8-10件优秀作品报省安监局政法处;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征文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3〕5号,见附件2)要求,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征文活动,各市安监局各推荐10-15件优秀安全文化作品报省安监局政法处;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好新闻征集活动,各市安监局各推荐3-5件优秀新闻作品报省安监局政法处。(省安监局政法处联系电话:0791-85257030、85257033、85257035,电子邮件:zcfgc@jxsafety.gov.cn)省安全月活动指委办将统一组织评选,将我省最优秀的安全文化作品选送全国安全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以上事项要求,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书画展和摄影展活动的通知

  2.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征文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征文活动的通知.doc)

  3.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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