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知发〔2011〕49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利资助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08    浏览次数:5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利资助工作的通知》(湘知发〔2011〕47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下发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和有关单位,根据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和有关单位反馈,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对《通知》作以下修订:

  一、《通知》的第六条第一款:市(州)对受理的申请资助项目进行“初审”,修改为“审查”。

  二、受理的申请资助项目的上报时间由2011年看0118月20日延长至2011年看0118月30日。

  三、各市州知识产权局上报的资助项目资料只需《2011年湖南省专利资助申请明细表》和《2011年湖南省专利资助资金发放情况统计表》的纸件与电子件(不需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上报)。其它资料存放市州知识产权局,以备查验。

  中央在长单位受理的资助项目资料上报仍按原《通知》要求办理。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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