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改委:进一步扩大固定资产投资 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发布日期:2013-11-08    浏览次数:3

  为落实10月22日全省经济运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投资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方面的关键作用,我委会同各市、省直有关部门在基础设施、改善民生、服务业、工业升级等四个领域筛选了1000个重大项目,着力在第四季度推进开工建设,力争完成投资800亿元。为确保该批项目如期开工,我委提出了以下推进措施。

  (一)明确各级建设责任。按照项目隶属关系明确责任主体(见附件),其中省属项目由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协调推进,市、县发展改革委配合做好手续办理、征地拆迁等工作。其他重大项目分别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推进,我委对市抓项目实施督导、服务。

  (二)大力创新融资方式。多渠道、多方位筹措建设资金支持新开工项目建设,积极与商业银行开展系统性融资对接;支持国有投融资公司通过争取国开行长期贷款、发行城投集合债券、利用保险资金等多种组合方式融资;大力开展信托、证券、发债及贷信组合、贷债组合、贷投组合等多种方式融资;充分发挥各商会、协会作用,开展联保贷款。

  (三)积极引导和扩大民间投资。对于已向民间资本推介的200个城市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各地要设计合理的商业模式,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吸引民间投资主体参与项目建设与运营。各地要广泛采取BT、BOT、区域综合开发、利益补偿等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老城改造、城市新区开发和公益事业等项目建设。

  (四)强化用地、环保等要素保障。土地方面,坚持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对急需开工的重大项目用地实行点供,进一步提高预审效率,缩短审批时间;加强用地占补平衡指标协调配置力度,耕地后备资源优先保障重点项目需要。环境容量方面,坚持实行环境总量指标“预算制度”,把减排腾出的环境总量,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切实加大重中之重项目的环境容量的统筹协调。

  (五)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强对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服务、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在每月15日、30日向我委上报进展情况。加强责任落实考核,将资金落实、征地拆迁、控制性工程建设节点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等纳入各地重点项目建设责任目标考核范围。

  (六)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将拟开工项目纳入省市县三级联审联批范围,采取并联审批等模式,力促早日开工建设;对需国家审核的项目,相关单位应到国家部委对口坐催,争取早日获批。各级发展改革委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采取建立联席会议、定期会商、信息交流等方式形成合力,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征地拆迁、交叉建设等突出困难和问题。

  附件:河南省2013年第四季度新开工重大项目表

  附件

  ·1519号 附件2013年第四季度新开工重大项目-分地市.xls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