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的决定》(沪府令27号)

发布日期:2015-05-08    浏览次数:1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2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4年12月24日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生效。

市长 杨雄

2015年3月3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5年3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公布)

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2013年9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公布)。

本决定自2015年4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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