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厅关于选拔农业援外储备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5    浏览次数:2

  各市、州、县(区)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经管、能源)局(委、办),厅直各单位:

  农业对外援助是我国政府帮助发展中国家解决贫困、发展农业经济的一种有效形式;是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加强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农业“走出去”的重要举措和途径。根据商务部、农业部双边农业援外项目和多边“南南合作”项目的计划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农业外派人员储备和选拔工作,我厅拟从全省范围内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列入农业援外人员备选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在职在岗职工,具有一定外语基础、符合农业援外后备人员选拔标准(见附件1),专业包括农学、园艺、畜牧兽医、水产、农机、植保、土肥、农产品加工、水利等专业为主,兼顾其它专业。

  二、选拔办法

  由省农业厅人事处和厅对外经济合作中心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筛选,具体办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待遇

  储备人员一经录用执行我国政府的农业援外项目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其出国期间的国内工资、福利等待遇保持不变。每个援外项目所派援外人员在国外工作时间不超过两年,援外期间的生活补贴为每月1200-2500美元(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定)。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从服务我国政治外交和我省农业“走出去”的高度出发,推荐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本人自愿,家属支持,且具有一定外语听说基础的人员参加选拔,并于2014年7月25日前将《农业援外储备人员报名表》报送我厅。

  联系人:王江兵

  电话:027-87875944

  传真:027-87666375

  附件:1. 农业援外储备人员选拔标准

  2. 农业援外储备人员报名表

湖北省农业厅

2014年6月20日

  附件1

  农业援外储备人员选拔标准

  1、政治素质好,爱国敬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团队意识和大局观念,愿意积极投身于农业援外工作。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援外专家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含5年),具有较强的理论指导、规划设计、协调能力及外语交流能力。

  4、援外技术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含2年),有一定的外语基础,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

  5、有农业援外和南南合作项目经历者优先考虑。

  附件2

 

  农业援外储备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所学专业

 

学历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现从事工作及工作经历:


 

 

外语水平自我评价:

 

是否参加过外语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时间地点:

 

 

是否参加过援外项目?参加的项目名称与时间:

 

 

工作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地方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1.请各地农业局联系当地水利部门选报水利专业人员。

  2.该报名表传真至:02787666375,或邮寄至: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19号农业事业大楼省农业厅对外经济合作中心,邮编4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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