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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特色餐饮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4-07-28    浏览次数:1

  根据关于2014年特色餐饮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新商发[2014]65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色餐饮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现将2014年特色餐饮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4年7月25日至31日。在公示期间,凡对拟支持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采取电话或信件的方式向自治区财政厅进行反映。同时,请各单位提高警惕,严防利用项目公示开展的各项诈骗活动。如遇此类情况,请立即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商务厅取得联系。同时,向当地警方报案。

  监督电话:0991-2816324、0991-2359333

  投诉信件可邮寄至: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自治区财政厅企业处收,邮政编码:830002

  附件:2014年特色餐饮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公示名单

  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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