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全省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4-06-06    浏览次数:2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3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节约能源的基本国策,把节能作为促进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抓手,通过采取落实目标责任、优化产业结构、实施重点工程、推动技术进步、加强重点领域管理、强化政策激励、开展全民行动等措施,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节能目标任务。经组织考核,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随州市、潜江市超额完成2013年度节能目标;荆州市、咸宁市、恩施州、仙桃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完成2013年度节能目标。

  201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是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和“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工作总要求,把节能降耗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更多引入和运用市场机制,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节能,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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